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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開特推會,
竟然有科任老師要求把所有肢體障礙的學生都採用抽離課程,
讓學生在原班上科任課的時候可以都到資源班去上課。

當場聽到真是覺得不可思議
更何況提出的那位科任老師之前還當過特教組長
他只因為自己上課的不便而提出這樣的建議

還好輔導主任聽到之後立即做出回應
並不是每個特殊學生在認知能力上都有困難
大部分肢體障礙的學生的認知能力都是沒有問題的
因此基於學生的受教權
學生當然有權力在原班級接受教育
而不是因為老師覺得麻煩就可以隨便把學生送到資源班來上課
如果是學生在到科任教室的路程中有所行動不便
是可以請求助理人員進行服務的

或許因為太多的社會事件
導致大家的愛心漸漸消失
才會讓大家想要把麻煩推的遠遠的
但是教導學生不是應該是老師的責任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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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nncute02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